
民事纠纷管辖权主要依据以下规则界定: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及最高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及认为应由其审理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也有特殊规定,如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民事纠纷异地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纠纷异地管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方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此外,当事人还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等。
三、民事纠纷异地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民事纠纷异地管辖即异地法院受理案件,适用条件主要如下:
1.协议管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异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2.专属管辖:某些特殊案件由特定异地法院专属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特殊地域管辖:如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异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诉讼,可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异地法院管辖。
当我们探讨民事纠纷管辖权如何界定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界定规则,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关注。比如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外,管辖权的转移也值得注意,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若你对民事纠纷管辖权界定的更多细节,如管辖权转移的具体条件、管辖权异议的流程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法律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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