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工地死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建筑工地死人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若属于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不属于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标准计算。
二、建筑工地死人赔偿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地死人赔偿纠纷主要适用以下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一般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建筑工地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啥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若用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另外,若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提到建筑工地死人赔偿标准是多少时,除了明确的赔偿标准,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这会影响到家属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另外,赔偿的计算时间点也很关键,不同时间点计算可能会因政策、物价等因素导致赔偿金额有所差异。建筑工地死人事故的处理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若你对建筑工地死人赔偿的支付方式、计算时间点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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