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标下证后会被无效宣告吗
商标下证后仍可能被无效宣告。依据《商标法》,存在以下情形时,商标会面临无效宣告:一是违反绝对禁止注册规定,像使用了禁止使用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等,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也能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二是违反相对禁止注册规定,如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等,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评委宣告该商标无效,若涉及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若商标被提起无效宣告,商标注册人应积极应对,准备证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商评委答辩。
二、商标下证后被无效宣告有哪些法律依据
商标下证后被无效宣告,依据《商标法》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绝对理由,违反禁注禁用条款的,如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包括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的;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
二是相对理由,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权益的,如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易导致混淆;侵犯他人在先的著作权、姓名权等;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商标进行注册等,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评委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三、商标下证后被无效宣告可采取哪些法律救济
商标下证后被无效宣告,可采取如下法律救济措施:一是在收到无效宣告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需在答辩中阐明商标应维持有效的事实和理由,如商标的使用情况、显著性、知名度等,提供相应证据支持。二是若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陈述观点、提交证据,通过司法程序争取商标继续有效。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商标使用、宣传、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当我们探讨商标下证后会被无效宣告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其存在被无效宣告的可能性外,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情况。若商标被无效宣告,企业可能面临产品包装更换、市场声誉受损等问题。而且,即使商标已下证,也可能因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况而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若你对商标被无效宣告后的应对措施、如何避免商标被无效宣告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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