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房子永远都是你的,房屋产权是针对的土地。1、《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购买商品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来说,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拥有70年的产权,在这70年的时间里,我们拥有对该套房屋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也可以自由交易。不过许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房屋产权有期限,那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律图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一般到了70后只需要产权所有人再次缴纳少量的钱就可以继续住。如果是城市规划要拆除此处,那就不能继续居住,政府会做出赔偿。

二、房屋产权证到期后怎么办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民法典》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民法典》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三、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产权只有70年,签订买房合同时,合同中有条款注明,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既然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也只有70年呢?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所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所以购房者买的房子所有权不只有70年。

对于一些购买了商品房的人来说,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产权到期后一般会自动续期,而房屋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也是70年,到期后,房屋所有人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处土地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68****0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产证到期后产权归谁
首先要搞清楚一些概念,建设用地的住宅使用权限是70年,而房屋产权期限则是指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并不是永久的,而是70年。
10w+浏览
顶楼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全体购房人享有对外墙的所有权。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外墙作为房屋结构部分,是合同标的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随房屋完整交付。实际上根据《商品房销售公摊规则》本幢房屋购房人全体为外墙支付了全部面积价款,外墙成为受让人产权的一部分,出让人开发商对外墙已经实际进行了转让,本幢楼区分所有权人全体因取得各自专有产权而享有对外墙的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
由于房屋出让,开发商成为非所有权人或区分所有权人,其均不享有对外墙面的“单独”处分权。基于物权法定原理,即使在每一份购房合同中对外墙面的使用权约定归属于非所有权人,也因为开发商的无处分权而无效,除非事前开发商与区分所有人全体对此达成了一致意见。
其次,外墙面应该由全体购房人使用管理。理论上,专有部分的范围划至房屋单元界壁
最后粉刷表层,而在外部关系上,比如买卖、保险、纳税等计算房屋面积时则计算至界壁中心的面积,而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记入公摊面积,但并不能因此简单地认为外墙一半专有一半共有。
再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规定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总之,针对外墙面的使用权问题,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的身份可以使用、受益,而且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经过区分所有权人的集体同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产证到期后房产产权归谁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案情分析——双方共有房屋闹分割。小李和小孙结婚6年后,前年经诉讼离婚。当时两人达成调解,对婚后买的一套天通苑的住房进行折价分割,房屋归小李所有,由他负担剩余贷款,并向小孙支付当时房屋评估价50%的折价款约50万元。但此后小李未支付折价款,小孙便向海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找到小李。小李说:“我们买房时房价低,在家人帮助下,仅共同支付了约10万元首付款。可离婚时房价已大涨,即便房价一半的折价款也翻了好几倍,我一下子也拿不出50万。我只能先向家人借10万付给小孙,其余的从6000余元月工资中扣除房贷和生活费,每月还2000元,以后再想办法。”小孙却不同意,她很气愤。“他若不付钱,我没办法再买房,他必须卖房来付款!”见小孙不理解自己的实际困难,小李也很生气。两人的关系再次降到冰点,甚至在谈话时,也吵得不可开交。最终经法官劝解,小李自己卖了房,支付了折价款,两人离婚后再次发生的激烈矛盾才算解决。法官解释——离婚后共有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判房屋归谁所有共有房屋分割要协商好据海淀杨法官介绍,目前,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屋进行分割,一般采用折价分割法,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但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这种方式却很难执行。因房价升高,房屋折价款的金额已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一些案件中,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实际并不能一次性付清折价款,双方之间极易因此再发纠纷。所以,杨法官提醒大家:离婚夫妻可在分割共有房屋时协商,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在诉讼中支付房屋折价款,或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再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若双方都无力支付房屋折价款,也无法就分期还款达成一致,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处理共有房屋。如维持房屋共有现状,仍在房屋内居住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费用并适时调整,待条件成熟时再分割;又如,出售房屋,双方分割售房款,再购置新房。总之,分割共有财产的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协商,避免再次发生矛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证40年到期后产权归谁
不管房屋使用年限是多久的,只要拥有合法的房产证,如果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国家申请续期,续交土地出让金,国家就不会收回,可以继续使用,还是归房主所有。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国家会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土地租赁到期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租赁到期房屋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到期房屋归谁?
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
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
1、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
2、《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3、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产证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一般是说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因此要是这个70年届满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危房改造后房屋产权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子女可以继承房产。
城市危改和人们所说的拆迁不同,主要取决于4点:一是拆除改造的房子确属危房二是原住户要求改造住房条件三是开发商建设投资不能马上盈利,所建住房标准为安居房,比商品房要低,政府在项目的前期投资上给予大量优惠,减免的费用可占全部费用的13多四是居民要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共同负担安置房费用。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讲,危房改造项目是居民要拆迁的项目,而通常的拆迁房则是居民被拆迁的项目。
危改区居民的安置方法与拆迁户不同。一般有两种安置方式: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就地安置的,均由原住户自行解决周转用房异地安置的,按危改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其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补偿款的计算方法为:补偿款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原建筑面积×(1补偿系数),该补偿系数一般不超过0.7,具体数值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显然,危改的补偿款是用作原居住者异地安置所需,而被拆迁补偿款则是对被拆除的非成套住宅房屋的补偿,其计算公式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与危改补偿款的算法也完全不同。
城市危旧房改造的试行办法,实行上是在走由政府出政策,区、县政府出面组织,由住危房的人共同投资,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的路子。
危旧房改造项目所建住房都是成本较低的多层普通住宅。且回迁户较多,而被拆迁地片儿上的项目,如无地段上的限制,可以盖高档、高层建筑,不必考虑拆迁户的回迁问题。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房屋产权到期后归谁?产权证到期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