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需区分担保类型。若为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也就是说,债权人需先通过法律程序向借款人追讨,实在无法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借款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款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是什么
若借款人无力还款,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与借款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分期还款,明确每期还款时间与金额,以减轻其一次性还款压力。
其次,若有抵押或担保,可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再者,若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且企业仍有一定运营价值,可考虑债转股等方式,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待企业盈利后实现债权。
最后,若借款人确实丧失还款能力,可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债权债务关系,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要求法院执行,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
三、借款人无力偿还,其子女是否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其子女无需担责。在法律上,债务具有相对性,通常由借款人本人承担还款义务。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子女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范围内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是基于“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另外,如果是以家庭共同财产设立的债务,或者子女为该债务提供了担保等,子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判断子女是否担责,关键看是否符合上述特殊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当我们探讨借款人无力还债担保人担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担保责任,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但追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借款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等难题。另外,如果存在多个担保人,他们之间的责任分担也需要依据具体的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若你在担保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复杂情况,或是对担保人责任范围、追偿程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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