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宅交纳土地使用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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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需要的,自有住宅所有人具有房屋使用权。只要不向对方开发票,就不需要交税。如果承租方需要你开发票,就需要去税务局代开,这个地方就需要缴纳。
个人出租住宅交纳土地使用税吗?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公民都有按时缴纳税赋的义务。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管是利用土地获益还是闲置土地,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税赋,除非是土地使用者所有权内的土地在免征范围内,那么个人出租住宅交纳土地使用税吗?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个人出租住宅是否要交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点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个人出租住宅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宅虽然是利用住宅用地获得了收益,但是它在土地使用税征收中属于免征情形,故而个人出租住宅交纳土地使用税吗明显是否定的。虽然出租方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义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缴纳房产税,根据规定出租方在房屋出租后必须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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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如何纳税?如何计入土地使用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三、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将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解释。小编综合了学界观点,为大家解释一下。对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是一种财产税,从概念上理解财产税是对物进行的使用权进行征税,也是对使用物费用消耗的补偿。所以以费用的形式反映。而其他税种比如:流转税、所得税都是行为税,是权力机构对某种行为发生进行调整。因此,我国法律将土地使用税计入了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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