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怎么办
若商标被注销后被他人注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尚在异议期,可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商标与自身存在关联,如曾使用该商标产生的销售数据、广告宣传资料等。若该商标已注册,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阐述对方注册行为侵犯自身在先权益等理由。但要注意,若自身在商标注销后未积极采取保护措施,会增加维权难度。
二、商标注销后被他人注册能否夺回
商标注销后被他人注册,原商标权人难以直接夺回。商标注销意味着商标权消灭,注销后该商标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申请注册。
不过,若他人恶意抢注原商标,原商标权人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自己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商标已注册,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在先使用及对方恶意等情况,否则夺回商标难度较大。
三、商标注销后被抢注,原权利人能否依法夺回
商标注销后被抢注,原权利人能否夺回需分情况。若该商标注销未超1年,依据《商标法》,他人就相同或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核准,原权利人可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夺回。
若注销已超1年,原权利人较难直接夺回。但要是抢注方存在恶意,比如明知原权利人商标有一定影响力仍抢注,原权利人可收集证据,以恶意抢注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不过需证明抢注方主观恶意及自身商标有一定知名度等,存在一定难度。
当遇到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首先,若原商标是因未续展而被注销,在注销一年内他人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局通常不予核准。其次,即便商标被注销后他人已注册,若能证明该他人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原商标权人可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在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这一过程中,对后续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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