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期权是否需要在劳动合同里约定
期权并非必须在劳动合同里约定。
期权是一种激励机制,授予员工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从法律角度,劳动合同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涵盖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基本劳动权利义务。
而期权相关约定更多涉及员工的经济权益和激励安排。虽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期权进行约定,将其作为劳动报酬或激励的一部分,但它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实践中,公司常通过单独的期权协议来明确期权的授予、行使条件、限制等具体内容。这种方式能更灵活、详细地对期权事项进行规定,也便于与劳动合同区分管理。所以,期权约定形式可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
二、期权未在劳动合同约定有无法律风险
期权未在劳动合同约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从员工角度,未约定可能使权益无明确书面依据,一旦公司不履行承诺,员工维权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公司曾给予期权及具体条件。从公司角度,未约定可能致行权条件、期限等不明,员工可能误解权益,引发内部纠纷。
为降低风险,建议公司与员工签订专门的期权协议,明确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条件、期限、归属安排等,还可约定保密、竞业限制等条款。同时,协议应符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条款违法而无效。
三、未在合同约定期权,员工权益有无法律保障
未在合同约定期权,员工权益仍可能受法律保障。若双方虽未书面约定,但有其他证据(如邮件、会议纪要等)能证明公司曾向员工承诺期权,构成要约且员工接受,可形成事实上的约定,受合同法保护。
若公司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诱导员工入职并承诺期权,员工可依《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障员工基本劳动权益,虽未直接针对期权,但可确保员工工资、社保等权益。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当探讨期权是否需要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期权,后续期权的行权条件如何明确,这关系到员工能否顺利获得权益。另外,期权在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时会怎样处理,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点。期权的价值评估在不同阶段也存在差异,这对员工利益影响较大。如果你对期权在劳动合同约定中的行权条件、股权变动处理及价值评估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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