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了定金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有效的定金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合同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其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其四,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若满足上述条件,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未履行定金合同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未履行定金合同,即未交付定金,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定金合同未生效,就不存在违约一说。
不过,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因信赖定金合同会履行而遭受损失,比如为准备合同履行支出了费用,可依据缔约过失责任,让过错方赔偿损失。但主张缔约过失赔偿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自己有损失且两者有因果关系。所以通常而言单纯未交付定金不用担责,不过因特殊情况导致他人损失,可能需赔偿。
三、未履行定金合同违约赔偿法律标准是啥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一方未履行定金交付义务,定金合同未成立,一般不存在定金罚则适用问题。
若有约定定金条款但未交付,非违约方可主张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如为准备履行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但需证明损失与对方过错间有因果关系,且赔偿以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为限。
若定金已交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当我们探讨写了定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定金合同本身的效力,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的数额也是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此外,定金罚则的适用情形也很重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你对定金合同的效力范围、定金数额的具体规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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