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约定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未约定借款期限,保证人保证责任期限咋定
未约定借款期限时,保证责任期限需先确定主债务履行期。依据《民法典》,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给其必要准备时间。该准备时间届满之日即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保证期间方面,若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明确借款期限,保证人超时效能免责吗
未明确借款期限,保证人超时效有可能免责。
根据法律规定,未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合理准备时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若出借人一直未要求借款人还款,主债务履行期未确定,保证期间也未起算,保证人不能以超时效免责。
若出借人已要求借款人还款,给予的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主债务履行期确定,保证期间开始计算。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未约定的均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在此期间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一般保证)、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免责。
当探讨没约定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限是多久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例如,没约定借款期限时,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给予了合理准备时间,保证期间从该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另外,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可能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要是你对没约定借款期限下保证期限的计算起始点、保证责任免除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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