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售商品房在预售阶段不具备不动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动产证的取得需经两个核心环节: 1.开发商初始登记: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初始登记(将整栋建筑的产权首次登记至开发商名下),此为购房者办理转移登记的前提; 2.购房者转移登记:待初始登记完成后,购房者可凭商品房预售合同、完税证明(如契税)、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与开发商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将产权从开发商转移至购房者名下,最终取得不动产证。 预售阶段仅体现债权关系(购房者持有预售合同),房屋尚未完成法定产权登记,故无不动产证。购房者需在房屋交付后,督促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并及时办理转移登记,以确保产权确权。 结论:预售商品房在预售时无不动产证,需交房后经转移登记方可取得。
二、预售商品房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是什么
预售商品房付款方式多样。常见的有一次性付款,即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分期付款则是按约定分若干期支付,比如分3期、5期等,每期支付一定比例房款。银行贷款付款也较普遍,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银行将购房款直接支付给开发商,购房人按贷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本息。 付款期限方面,一次性付款一般在签订预售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比如30天内付清全款。分期付款的每期付款时间节点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每月某日前支付相应款项。银行贷款付款,购房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银行审批通过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放款手续,后续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具体付款方式和期限由买卖双方在预售合同中协商确定,并严格依约履行。
三、预售商品房抵押在法律层面具有哪些效力
预售商品房抵押,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购房人将所购预售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其具有以下效力:在抵押登记有效设立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就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期间,抵押人负有妥善保管抵押房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的担保。
当探讨预售商品房有不动产证吗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预售商品房在销售时是没有不动产证的,但在房屋竣工并完成相关手续后,购房者可申请办理。不过,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如开发商未及时提交资料、税费缴纳等问题。另外,若预售商品房涉及抵押等情况,也会影响不动产证的办理进度。如果你对预售商品房不动产证的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担心办理过程中出现状况,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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