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咋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署借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像日常家庭开销、子女教育等合理支出。
再者,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
反之,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咋确定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及责任承担如下:
首先,基于“共债共签”原则,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共同债务。
其次,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内所负债务,一般也属共同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开支等。
再者,虽超出家事代理范围,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确认诉讼费用由谁出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夫妻共同债务确认诉讼中,如果原告胜诉,那么案件受理费通常由被告承担。若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依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比如,法院判定债务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部分不属于,就会按比例划分双方承担的诉讼费用。但如果原告败诉,一般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不过被告自愿承担的情况也可能存在。总之,诉讼费用的承担主要依据案件的胜负结果及法院的判定来确定。
在了解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咋界定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双方的偿还责任如何分配。另外,若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这些问题可能会在实际生活中给大家带来困扰。如果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清偿等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别让难题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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