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有:
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若有多个保证人,还可能涉及内部份额分担问题。
需注意,具体责任承担依保证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二、借款担保人的责任几年会失效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失效时间需分情况看。若当事人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若未约定保证期间,同样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在保证期间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担保人法律时效过期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此时,担保人可拒绝承担担保义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担保人的,担保人以保证期间经过为由抗辩,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在探讨借款担保人需承担哪些民事责任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担保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不过追偿过程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程序和实际困难。另外,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情况都需要深入了解法律规定才能正确处理。要是你在借款担保过程中遇到责任界定、追偿程序等方面的疑惑,别让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