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耕业务,经验丰富
郭寿瑶律师2018年开始在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2535,服务地区为成都。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担任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从2018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民商事业务,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同时在股权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
二、案件困境,追债难题
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但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原告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三、深入调查,调整策略
郭寿瑶律师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遂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四、依据法律,主张权益
郭寿瑶律师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主张了逾期利息,并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以获得法院支持。
五、胜诉结果,意义重大
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法院认定被告公司为自然人独资,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需支付原告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这一结果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此前,郭寿瑶律师还曾代理某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通过大量调查论证推翻相关协议,将未实缴股东列入被执行人,最终帮助客户执行回款,该案例入选了绵阳市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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