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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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根据鉴定项目的不同有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职业病的鉴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对于一些患上职业病风险较高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些检查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职业病鉴定是指劳动者在患职业病之后进行的职业病等级鉴定,职业病等级可分为十级,每一级所对应的标准是不同的,不同等级工伤赔偿数额是不同的。职业病鉴定也需要收取一定费用,那么,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鉴定多少钱?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广州市十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职业病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根据鉴定项目的不同有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职业病的鉴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对于一些患上职业病风险较高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些检查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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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广州市职工工伤职业病医疗期鉴定标准:<br/>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br/>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br/>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br/>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br/>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br/>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br/>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br/>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br/>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br/>(一)职业史、既往史;<br/>(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br/>(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br/>(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br/>(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br/>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br/>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br/>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br/>第十三条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br/>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br/>三、鉴定<br/>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br/>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br/>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br/>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br/>四、单位要做的事<br/>(一)离岗体检<br/>7.<br/>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br/>7.<br/>1.<br/>2.1目标疾病<br/>(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br/>(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br/>听力损失≥65dBHL)<br/>7.<br/>1.<br/>2.2检查内容<br/>(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等<br/>(2)体格检查 同上岗前<br/>(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br/>.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br/>.选检项目 血常规、 尿常规、 声导抗 (鼓室导抗图, 500Hz、 1000Hz同侧和对侧镫骨肌反射阈) 、耳声发射(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或瞬态诱发耳声发射)<br/>7.<br/>1.<br/>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br/>7.<br/>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br/>7.<br/>1.<br/>3.1目标疾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br/>7.<br/>1.<br/>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br/>(二)职业病诊断,如果体检有异常,进入职业病诊断;<br/>(三)如果诊断有异议,进入职业病鉴定;<br/>(四)如果诊断、鉴定有职业病,进入劳动能力影响(工伤、职业病级别)<br/>(五)工伤保险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劳动能力影响等级赔付;<br/>但是,单位要注意,“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br/>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br/>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br/>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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