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执业历程
刘欢律师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执业。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成为律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以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居多,占比约50%。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等多个村庄的法律顾问,服务地区主要为安徽宿州。在执业过程中,他代理过众多不同类型的客户,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等。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张XX在工地受伤,几个被告互相推诿不予赔偿。刘欢律师接受被告刘X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并听取意见,然后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刘欢律师抗辩双方无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最终法院支持了答辩意见,认定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张XX对其他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及工伤保险责任的请求。
原告蔡XX起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其自2018年3月入职该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2021年10月4日结算后,公司欠蔡XX工资77687元,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然后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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