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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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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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法律依据有以下:首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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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在大城市特别是北上广地区的劳动人员,要进行工作的话,一个最基本的事情就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避免不了有些人不懂得要签订的劳动合同就稀里糊涂的去工作了,那么在以后就会遇到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一、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有以下:首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其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的赔偿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因此,劳动者一旦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就克扣工资。劳动者想维护自己合法利益,那么先提起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的工资赔偿,不服裁决,那么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及时上诉法院解决。  

这项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其中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首先应该去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只有在心里有底了再去和工作的单位去沟通和协商,如果老板拒不付工资的话,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你处理完了这一件事情之后,一定要有吃一堑长一智的领悟,不管干什么样子的工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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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
10w+浏览2024-03-04
想辞职又因好多原因不敢辞,不辞又太痛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br/>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br/>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br/>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br/>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br/>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br/>三、相关法律依据:<br/>《劳动合同法》<br/>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br/>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br/>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br/>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br/>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br/>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br/>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br/>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br/>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br/>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br/>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br/>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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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鉴劳动合同单位给辞职工资又没给怎么办
10w+浏览2024-11-04
公司又停你工,又不辞退你,又不要我上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同时员工和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补齐工资和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br/>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br/>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br/>(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br/>(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br/>(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劳动合同法》,<br/>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r/>(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br/>(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br/>(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br/>(五)因本法<br/>第二十六条<br/>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br/>(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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