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要是家里有人被关进了看守所,那家属心里肯定是又着急又担忧,每天都盼着人能早点出来。要是这人在看守所一待就是三年,这可太让人揪心了,家属肯定特别想知道到底到啥阶段了。其实,人在看守所待三年,可能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可能处于哪些阶段。
一、侦查阶段的超长期限情况
一般来说,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起始阶段。通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比如一个涉及多地的诈骗犯罪集团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多个省市作案,警方要去各地收集证据,这就导致侦查时间可能会很长。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在侦查阶段就可能因为案件的复杂性而羁押较长时间。
案件侦查终结后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但要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比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伤口的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争议,检察院就会将案件退回让公安机关重新鉴定,补充相关证据,这样一来二去时间就会拖得比较久。
三、审判阶段的多次延期审理
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前面所说的四类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比如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等,会导致延期审理。例如在一个经济犯罪案件中,庭审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线索,就需要延期去收集新证据,这也会使审判时间延长。
如果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前面所说的四类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要是出现上诉、抗诉等情况,就会进入二审程序,又会花费不少时间,导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待的时间延长。
人在看守所待三年已经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法律程序,接下来可能面临的情况也比较多元。有可能案件即将迎来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有可能因为新的证据、新的情况导致程序进一步延长。这种复杂又充满不确定性的状况,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都是很大的煎熬。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汇聚了许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帮助你理清后续的法律程序,让你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少一些迷茫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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