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代理。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面积约1650平方米,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成立了公司。不过,这个厂房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当地进行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和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一直谈不拢。何XX已经和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但就是不肯把许XX应得的部分给他。
卢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这些工作:
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确定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让许XX的公司出具了《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
其次,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从杏坛村改办公室拿到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
然后,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和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一项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
最后,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说法,用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合计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法律干货
1.确认权利地位:在租赁关系中,实际使用人要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保留好相关租赁和经营的证据,以便在遇到拆迁等情况时,能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主动收集证据:如果遇到对方不配合提供关键证据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像本案中的《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这对确定补偿金额很关键。
3.合理核算补偿:要结合政策标准和实际情况,精准核算自己应得的补偿,避免简单按合同面积等主张导致败诉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到,即使租赁合同无效,实际使用人也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应有的补偿。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大家不要慌张,要积极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由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代理,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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