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规定了如果生病请病假的话假节日和双休日是不算的,因为这就是法定的节假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

人总是会生病的,在工作的时候生病我们可以请病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于工作请病假我们国家也规定了一些福利政策,我们生病如果非常严重的话请假时间长,公司在请病假的期间也不可以开除我们。那么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周末节假日计算吗?

双休,你本来就是你的休息天,只是按你平常上班的时间来计病假的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周末和节假日计算吗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规定了我们如果生病请病假的话假节日和双休日是不算的,因为这就是我们的法定的节假日。在我们生病的时候不要硬撑,需要请假就要请假,不要担心公司会开除我们,因为我们国家对于生病请病假的员工有法律保护,公司是不可以开除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0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病假·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34****38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31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84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病假工资连续工龄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病假工资连续工龄定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br/>(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r/>(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br/>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br/>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br/>三、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5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节假福利 > 病假 > 病假连续两个月计算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0****288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8****580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273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