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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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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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每个月缴纳存起来的住房公积金等于你为以后自己的住房费用作储蓄,只要在你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提取公积金使用。当你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一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暂时缓解经济压力。
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在这个房价飞涨的年代,国家的这项保障制度,无疑为群众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困难。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支持,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收益。那么,对于住房公积金您具体了解吗?如果有疑问,就请看看下面这篇文章吧。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说白一点,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在买房子、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使用,也可以交房租用,平时不能支取。国家规定,只要与单位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就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金之一),一部分由单位缴存,一部分由个人缴存(每月从工资中按固定的比例扣,一般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要看单位效益或个人的职位高低),这两部分一并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属于员工个人财产。

二、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因为住房公积金需要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工资,所以扣除的这部分工资到底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事实上,它的作用也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1、贷款时利率可以低很多;

2、购房、装修之后可以将公积金提取;

3、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形式,也是一种福利(单位和员工各交纳一半),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支取

当我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之后,怎么来使用这部分钱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除以下几种情况外一般是不能随便支取的:

1、员工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工作城市。

属于这两种情况的,个人可以提取其个人帐户内的公积金。否则员工只能在购房时,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单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由于存在着地区的差异,所以每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方式可能不同,同时由于有些单位会存在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如果遇到这部分的纠纷或者存在类似的情况,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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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息贷款。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较商业贷税收优惠。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务部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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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2、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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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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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表示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人员,均可自愿就近选择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 一:缴存比例可在10%-24%自行选择 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上,《规定》中提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人员的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兰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可在10%-24%自行选择申报,省中心会根据缴存人的实际情况核定。 二:缴存公积金可从银行卡每月代扣 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所以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采取银行卡扣划方式,缴存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一次性将一个月或若干个月的应缴存额存入相应的银行卡中,再由省中心受托银行,按月扣划,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规定》中对缴存者不及时履行自愿原则的行为也有相应约束:凡脱缴三个月以上的,将不再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脱缴半年以上,经省中心催缴后三十日内仍不履行缴存义务的,省中心可以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做封存管理。 三:若在新单位就业可直接转移续缴 若缴存者的工作身份有变动,公积金账户是否可以“随人而迁”的问题,《规定》中也有明确表述: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如在其他单位就业并需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四:还款满12期后可用公积金冲还贷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比商业性银行的贷款利率低,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吸引缴存者积极加入因素之一。《规定》明确,新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自开户之日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后,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期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冲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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