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有时候会出现一种情况,某人没有得到公司正式授权,却以公司的名义和别人签合同做交易。对方基于一些表面现象,有理由相信这个人是有公司授权的,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那一旦表见代理成立了,公司要不要对相关的交易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呢?这可是很多企业和个人在商业往来中特别关心的问题。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表见代理的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也就是公司的名义实施了代理行为。比如张三没有公司授权,却拿着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和李四签了合作协议。其次,相对人也就是和行为人交易的那一方,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也就是说,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像前面提到的,李四看到张三拿着盖有公司公章的合同,自然会觉得张三是得到公司授权的。最后,要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比如公司曾经给行为人出具过授权委托书,即使这个委托书已经过期,但没有及时收回,也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二、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
从法律上来说,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一旦表见代理成立,公司就要承担和有权代理一样的法律后果。因为相对人基于对公司一些表象的信任才进行交易,如果让相对人承担不利后果,是不公平的。例如,王五以公司名义和赵六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赵六有理由相信王五有代理权,那么公司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公司不履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
公司承担的责任范围通常就是按照表见代理所涉及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公司要交付货物,那公司就得交付;如果约定了支付款项,公司就得支付。不过,公司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进行追偿。比如前面提到的张三以公司名义签合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在向李四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张三追偿。
四、公司避免承担责任的要点
公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日常管理中要做好授权管理。及时收回过期的授权委托书,妥善保管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等重要文件。一旦发现有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向相对人发出通知,说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如果已经发生了表见代理纠纷,公司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相对人存在过失,从而争取减轻自己的责任。
表见代理成立后,后续还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公司和无权代理人之间的追偿纠纷怎么解决,相对人是否会进一步追究公司的其他责任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公司陷入更大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公司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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