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南省南召县,李XX与樊XX签订合作开发农村宅基地建房协议,并支付50万元。然而,因边界纠纷项目无法施工,李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及赔偿费用,还要求樊XX配偶潘XX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作为樊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了此案。
证据初步梳理
冯居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工作中。他先是仔细查阅了法院的立案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相关协议等。他一页页地翻看,不放过任何一个条款和细节,用铅笔在重要的地方做标记。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他制作了详细的表格进行分类整理,明确哪些有凭证,哪些缺乏证据支持。同时,他还针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与樊XX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了解每一个环节,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案件全貌。
关键证据挖掘
在深入审查过程中,冯居昊律师特别关注到原告主张的21万余元支出。他对这些费用的相关凭证进行了逐一核实,发现很多凭证存在瑕疵,有的甚至无法证明与该合作项目有关。对于7.5万元房场费,他通过调查和分析,确定这属于双方的共同支出。此外,对于潘XX代签收条这一情况,他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证明潘XX并非合同当事人,代签收条不构成共同债务。
证据助力胜诉
在庭审中,冯居昊律师凭借对证据的充分审查和深入挖掘,有力地进行了抗辩。他向法庭详细阐述了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和关联性,指出合同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决樊XX返还50万元及利息,驳回了原告要求潘XX承担责任及其他赔偿的全部诉讼请求。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此次案件的成功便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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