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10月30日,货拉拉司机刘XX在完成客户史XX的订单任务后,在无锡市梁溪区史XX的租住地,采用推倒、压身方式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史XX阴部。刘XX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刘XX被抓获、刑拘,之后被取保候审,最终被法院决定逮捕。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梁检刑诉〔2021〕7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
第一,刘XX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
第二,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第三,刘XX是否适用缓刑?
争议点拆解
刘XX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
法院查明:有证人周XX的证言、被害人史XX的陈述、辨认照片笔录、指认地点笔录、照片、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件侦破经过说明、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提取说明与照片等证据证实刘XX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史XX阴部的事实。
双方主张:公诉机关指控刘XX犯强制猥亵罪;刘XX辩护人认为刘XX是一时冲动激情犯罪。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仅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刘XX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因为现有证据无法明确刘XX具有强奸的主观故意,而其实施的强行抠摸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法院查明: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证据表明被害人有主动引发或促成刘XX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
双方主张: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未坚守矜持有过错;公诉机关未提及被害人过错问题。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因为没有证据能证明被害人在该事件中有过错行为,不能将犯罪行为的发生归咎于被害人。
刘XX是否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刘XX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双方主张:辩护人提出刘XX能坦白交代,属首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未明确提及是否适用缓刑的意见。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要求对被告人刘XX适用缓刑的意见不妥,不予采纳。虽然刘XX有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但考虑到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影响,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很重要的,这可能会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其次,在面对指控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辩护,但不能凭空捏造理由。对于被害人而言,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众也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白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这起案件中,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准确认定了刘XX的罪名和刑罚。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的戴新进律师。戴新进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敏锐地抓住了案件关键,成功论证说服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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