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X月XX日凌晨,天津市XX区某电竞酒店遭遇了一起财物被盗事件。被告孙X(案发时未满14周岁)在该酒店408号房间内,盗走了三块电脑主机显卡、三条内存条和三个CPU。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孙X长时间未归并检查房间后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被盗物品价值44,850元,但因孙X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此时,原告酒店公司面临着如何追回损失的难题,这也是众多遭遇类似侵权案件当事人的常见痛点,即不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在此情况下,原告酒店公司委托了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代理此案。张书雯律师深知,此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较为复杂,尤其是被告方未到庭参加诉讼,给案件处理带来了诸多困难。张书雯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始着手系统整理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价格认定结论书》等公文书证。
张书雯律师明白,要想让原告的财产损失获得法院支持,就必须清晰构建侵权事实、损失金额与监护人责任之间的证据链条。她细致地分析每一份证据,确保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在整理过程中,她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监护人责任的特殊规定,有效利用行政机关已作出的认定结论。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她依然有条不紊地推动案件顺利完成诉讼程序。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孙X盗窃原告酒店财物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孙X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确认了损失金额44,850元,并判决被告孙X某(孙X之父)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赔偿费用先从孙X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孙X某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也由被告负担。
张书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以当事人需求为中心,从案情细节中发掘关键信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庭审表达清晰、逻辑严谨,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她注重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专业与温度。张书雯律师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她秉承着服务于当事人的宗旨,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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