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某在保险业务员推荐下,买了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以他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某觉得自己没恶意隐瞒,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开始,冯某觉得自己有理,这官司问题不大。但到了法庭上,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他没尽如实告知义务。冯某慌了,自己尝试辩论,却感觉越说越乱,心里特别焦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要输。
后来,经人介绍,冯某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和左律师。魏律师从2010年就开始执业,经验丰富。
魏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自己对健康事项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某投保时都61岁了,高血压是常见病,也没证据表明他是恶意隐瞒。
围绕这个细节,魏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冯某整理相关材料,强调保险公司在询问义务履行上的缺失。
一审开庭时,魏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具体询问,冯某无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辩护。双方都没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证明业务员进行了具体询问,电子保单选项无法确认是冯某本人操作,冯某无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给冯某支付125745元保险金。听到判决结果,冯某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保险时仔细看条款,如实告知情况但别被误导。第二,遇到纠纷及时找专业律师,保留好相关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买保险遇到纠纷别慌,合理维权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魏宪合律师抓住保险公司询问义务缺失的关键,帮冯某赢得了官司,不愧是陕西泽诚律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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