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杨和被告王、李原本是合伙关系,他们一起以企信公司的名义承接了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借条》《欠条》,把杨的776,096元投资款转成了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还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
可后来,被告没按约定还钱。杨没办法,只好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还希望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做了不少工作。他先全面梳理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把《协议书》《借条》《欠条》这些关键证据固定下来,明确这是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成的借贷法律关系。
庭审时,被告王提出“付款条件未成就”,也就是工人工资和材料费还没付清。李超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指出如果这个约定一直不成就,原告的权利就没法实现,这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而且,对于被告“被胁迫签字”的说法,李超律师提交了证据链进行驳斥,还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了专业论证,就是为了让原告的债权能得到充分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分段以不同本金基数计算,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在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时,咱们普通人要注意两点。一是签订合同的时候,条款一定要明确,像付款条件、利息计算这些都要写清楚;二是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账目记录、协议、借条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
回顾这个案子,法院认定三方协议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支持了原告的主要诉求,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合同关系和法律焦点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个案子中能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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