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柴X正陷入一场困境。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柴X通过银行转账累计借给被告方X(某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45万元,之后被告归还15万元本金,尚欠30万元本金,双方口头约定月息3分。然而自20XX年X月XX日后,被告便不再支付利息,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希望能讨回借款本金及合理利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浙江舟山毕罗春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毕罗春律师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他秉持严谨、细致、专业的工作准则,对待每一起案件都投入充分精力。
接手案件后,毕罗春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他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仔细梳理了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以此证明借款事实以及被告方X的个人借款行为。毕罗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成功锁定了被告方X个人借款30万元本金及口头利息约定。
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本金及利息金额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环节。毕罗春律师通过举证,让被告对30万元本金无异议。考虑到高利可能不被支持的风险,他在法院调解时,将利息合法调整至5万元(计算至20XX年XX月XX日),使得本息合计35万元,既保障了原告的利益,又避免了法律风险。
除了利息问题,还款方式和保障措施也至关重要。毕罗春律师为原告争取到了分期还款方案,即20XX年X月、X月各还17.5万元。同时,他还设置了逾期违约金条款,若任一期未付,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剩余本金按月利率1%继续计息。这种设计有效保障了原告的权益,确保后续执行有保障。另外,毕罗春律师还做出了一个策略性的决定。鉴于公司可能无清偿能力,他放弃了对公司连带责任的主张,集中精力追索个人,提高了实际受偿的可能性。
最终,在毕罗春律师的努力下,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达成调解。被告方X确认尚欠原告柴X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5万元,合计35万元;并按照分期还款方案进行还款;若逾期,原告可按约定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计息;原告放弃对化工公司的权利主张;案件受理费由方X承担。毕罗春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务实有效的策略,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展现了他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形象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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