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与马X、B公司的房屋租赁纠纷由来已久。2019年4月,A公司与马X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之后便开始拖欠租金。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却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在这困境中,A公司差点踩了大“坑”。如果不能证明被告拖欠租金的事实,或者不能让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损失将难以挽回。而且,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以及未举证证明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这些都可能成为败诉的风险点。
就在A公司一筹莫展时,他们找到了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鲁律师有着丰富的经济纠纷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尤其在建设工程、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上实践经验丰富。鲁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了双方的合同和相关证据。他发现,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这是一个关键要点。
鲁律师制定了关键策略。他一方面收集马X拖欠租金的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等;另一方面,要求马X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他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而马X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就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这个案子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也教会我们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及时催缴相关款项,并且保留好催缴的证据,以免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
第二,在涉及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时,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股东要注意规范公司财务。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是,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合同和证据,遇到纠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在这个案子里,鲁春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抓住了马X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这一关键要点,帮助A公司追回了大部分租金,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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