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大家都希望工作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可有时候意外和疾病防不胜防,一旦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生病,甚至因病死亡,这对家庭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同时家属也会关心这到底算不算工亡。毕竟工亡认定关系到家属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那工作中因病死亡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亡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工亡认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强调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工作时间”,二是“工作岗位”,而且对死亡时间有明确限制,即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比如,某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在工位上晕倒,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这种情况就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界定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的上班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单位组织的活动时间等。“工作岗位”指的是职工日常工作的地点,也涵盖了因工作需要临时前往的其他地点。例如,销售人员在外出拜访客户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这也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但如果员工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比如午休时在公司宿舍突发疾病死亡,就很难认定为工亡,因为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个范畴内。
三、“48小时”的计算方式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比如,员工在工作中感到不适,被送到医院后,医院在上午10点做出初次诊断,那么从这个时间开始计算48小时。如果超过48小时死亡,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亡。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的疾病可能在工作时已经发作,但当时症状不明显,后来才被诊断出来,这种情况就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
四、工亡认定的申请流程
家属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工亡认定后,家属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等问题。如果在这些过程中遇到纠纷,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家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家属在悲痛之余,不用再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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