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去世后,我母亲和继父的儿女达成协议,继父的钱由他子女继承,他们子女放弃房产,放弃父亲的基因女,并通过单位 调节调节,把房产过户给我母亲付现金,归我母亲所有27万之后,母亲身体不好,我当女儿的腿有残疾,三个弟弟不管母亲,我赡养照顾母亲,母亲口头上一说,这钱除了看病花销外,去世后这钱都归我,而且在生前已经把钱款从银行提出,现金给了我。现在母亲去世三年多了,我弟丁元海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要我母亲这笔270000块钱的去向,问一下丁元海没有贴身照顾母亲,没有经济支持老妈请问,母亲去世三年多点,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说追问这27万元钱的款项去向,请问法律上能支持他,帮他追回这27万的去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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