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到检察院后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一年期满,案件到了检察院后,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被取保候审的人在这期间老老实实遵守规定,而且案件侦查结束了,检察院就会仔仔细细地审查整个案子。要是发现犯罪的事儿明明白白,证据也够多够扎实,该追究刑事责任,那检察院就会起诉,把案子按规定交到法院去。但要是发现这人其实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时间到了,检察院就会赶紧把取保候审取消,要是当时是交了保证金取保的,还会通知相关部门把保证金退还。
如果经审查,检察院觉得这人犯罪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不用判刑或者能免予刑罚,就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被不起诉的人还关在看守所,得马上释放。要是这案子是公安机关移送过来起诉的,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要把相关文书送给公安机关。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这决定不对,可以要求重新审查;要是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再审核。
要是证据不充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以把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让他们补充侦查,也能自己动手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补充完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得重新算。要是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还是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那检察院就得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建议:被取保候审的人,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调查。要是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得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涉及到保证金退还,要及时跟进。公安机关要是对决定有异议,要按照法定程序来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