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怎么下达
[律师回复] 拿到离婚相关的法院判决后,很多人会搞不清文书拿到手的时间要求、什么时候算正式离婚,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后续人身和财产安排。
当庭宣告离婚判决的,法院会在宣判当日起十日内把纸质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上。要是法院通知择期宣判,宣判当场就会直接发放判决书。
文书送达优先交到当事人本人手上,本人不在家的,可以交给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遇到当事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情况,送达人员邀请相关见证人到场签字确认,把文书留在当事人住所就视为完成送达。直接送达有难度的,法院会委托其他辖区法院代为送达,或是通过邮政渠道寄送文书。当事人失联、所有常规送达方式都没法触达的,法院会走公告送达流程,公告发布满三十日就视为文书已经送达。
拿到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十五天内,当事人不服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十五天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提出上诉的,判决书正式生效,双方婚姻关系从判决生效当日起解除。如果是二审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作为终审文书,送达完成后即刻生效。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部门核发的离婚证具备完全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需要再专门去民政部门换领离婚证。后续涉及个人婚姻状态证明的场景,直接使用生效判决书即可,也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开具专门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方便各类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