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2n补偿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用工场景里大家常听到的2N补偿,本质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法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赔偿金,不能把它和普通经济补偿金混为一谈。
现实中不少派遣公司随便找个理由就把劳动者打发走,完全没对应上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甚至劳动者正处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这类法定受保护的阶段,没有任何过错就被单方辞退,还有启动裁员程序却没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会和全体职工,这些都属于违法解除的范畴。
还有部分派遣公司看到劳动合同到期,完全不顾劳动者已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强行直接终止固定期限合同,本该自动续延到孕期、医疗期等特殊情况消失再终止却直接截停,连以完成特定项目为期限的岗位都随便提前解约,这些都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也符合2N赔偿金的申领条件。
这笔赔偿金的核算基数是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里面包含平日里的奖金、各类津贴补贴,不能只按到手基础工资算。在派遣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能折算一个月工资,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折算半个月工资,最终的2N就是把算出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直接翻倍。要是劳动者离职前的月均工资,比工作地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核算基数就按三倍数额封顶,对应的计算年限最高也不超过十二年。
这笔赔偿金的第一支付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要是实际用工单位存在违法把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的操作,最终才导致派遣公司做出违法解约的行为,派遣公司在赔付完劳动者之后可以向用工单位追偿,劳动者遇到这类情况也可以直接主张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赔付责任。
如果劳动者本身存在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类法定过失情形,被派遣公司按正常流程解除合同,或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都没法申领这笔2N赔偿金。日常碰到派遣公司随意解约的情况,大家可以先留存好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辞退通知的相关凭证,及时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