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审查起诉要做什么
[律师回复] 移送审查起诉是刑事案件进入公诉环节前的核心过渡程序,等公安或者监察机关完成全部侦查、调查工作后,就会把整套案件材料移送到对应的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接手后续的核查工作,判断要不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接手案件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做基础的材料核验。他们会先确认这个案件是不是归自己管辖,再逐一清点随案移交的案卷、证据有没有缺漏,之前所有侦查步骤的法律手续是不是齐全规范。
完成材料核对后,办案人员会直接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主动找到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还有对应的诉讼代理人,当面听取他们对案件的看法,这些意见都会被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后续审查的重要参考。
接下来的核心工作就是核对全案的事实和证据细节,重点确认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具体情节是不是清楚,在案的证据是不是真实可信、链条完整,之前侦查阶段初步认定的犯罪性质和罪名有没有偏差。
同时检察院也会全程倒查之前的所有侦查、调查行为,确认整个办案过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旦发现非法取得的证据会直接依法排除,不会作为后续公诉的依据。要是审查下来发现部分事实没查清楚、证据还有缺口,检察院可以把案件退回给原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选择自己动手完成补证工作。
全部核查流程走完后,检察院会根据最终的审查结论,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正式决定。这整套程序的核心价值,就是把住案件的质量关口,既要保证后续公诉的严谨性,也能充分维护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有瑕疵的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