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在外地打工,我和村里的人打电话说,给他买一块地皮建房子他同意了吗我就请我哥去帮我签买地皮的合同,我把钱转给我哥,胖他还卖地皮那个人,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是签他的名字,没有写代签二字,事情办好了以后,2020年12我就把房子建起来了,今年5月份的我哥说那个地皮是他的,要我把地皮分给他一半,而且,他说,他給我去签合同他花了九千多块钱,这个钱,要我拿地皮来抵了
[律师回复]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是否为代签等情况。你哥哥在帮你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明代签,这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误解。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你已经支付了款项,并且在2020年12月建了房子,这表明你对这块地皮有实际的使用和投入。你哥哥现在提出地皮是他的一部分,并且要求用九千多块钱来抵地皮,这在法律上是需要具体分析的。建议你先和你哥哥进行沟通,看看能否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对地皮的所有权。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建房的证据等,来证明你对地皮的实际投入和使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