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去年11月份,重庆的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招聘,面试当天签了空白的劳务协议,然后就被安排到重庆南岸区的一家用工单位上班,仅仅上了一个星期,随后就被该用工单位调派到位于福建省的分公司上班至今。每天平均上班12.5小时,是计时工资,一个小时18元。至今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每天的延时上班以及周末的上班都没有额外支付加班费。
根据上述情况,请您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进行案件分析。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还不付加班费,单位已经踩了三条红线,你手里筹码很足。没签书面合同,从入职第二个月起可主张最多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没缴社保可向社保稽核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延时和周末加班必须按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付加班费,平时延时也是一点五倍。你需要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排班表、加班聊天安排、工牌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加班事实。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补发,谈不拢就申请劳动仲裁,这几项加起来金额不小。注意仲裁时效一年,从权益受侵害起算,别拖。证据齐,胜算很高,社保还能强制补缴。主张二倍工资和加班费都依赖证据,平时养成保存考勤截图、工资发放记录的习惯,离职时一次性算清,别等过了仲裁时效才后悔,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