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迁往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1. 在省外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境)就业就学,户口在省外学校集体户的;
2. 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
3.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律师回复] 这属于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政策。您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即可申请:省外集体户、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或未就业。建议尽快向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备齐毕业证、户口簿等材料,避免户口滞留学校。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