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所有权人没有取回权还能优先受偿吗
[律师回复] (一)若因标的物被善意第三人取得等情形失去取回权,首先查看保留所有权买卖是否已办理登记,若已登记,出卖人对标的物变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二)当买受人破产时,即便出卖人无取回权,其对买卖标的物享有的价款债权可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
(三)若未登记且无法证明符合优先受偿条件,需收集相关证据,尝试证明自身符合优先受偿条件,否则可能无法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表明登记对于保留所有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等权利有重要影响,已登记的情况下能更好保障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