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情况下债权有其他债务人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企业破产时,要是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该这样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得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同时,也能向其他债务人追讨欠款。要是其他债务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债权人能要求他们偿还全部债务,不用受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的限制。等这些债务人还完钱后,就可以根据还款情况,向破产企业追偿,在破产程序里申报相应债权。
要是其他债务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要先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参与破产分配。对于没拿到手的那部分债权,就能再找其他债务人要。不过,在主合同纠纷没有经过审判或仲裁,而且没有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却还是没办法还钱之前,一般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替债务人还钱的,但有法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另外,如果多个债务人之间有内部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要是某个债务人还的钱超过了自己该承担的那部分,就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讨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债权人碰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注意主张债权的时效,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