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时起诉与对方离婚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1、要是打算跨区域起诉离婚,得先弄清楚该去哪个法院起诉。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办法来,也就是说原告得去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要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他实际经常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实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这里说的经常实际住的地方,是指这个人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在一个地方住满一年以上了,不过在医院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2、要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也能在原告自己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比如说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生活,或者找不到人、被法院宣告失踪了,又或者被送去强制教育,再或者被关在监狱里这些情况。
3、确定好去哪个法院起诉之后,就得把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主要有离婚的起诉状、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财产的清单,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等。
4、接着把这些诉讼材料交到法院的立案庭,并且把诉讼费用交了。法院收下材料受理之后,会按照流程给双方送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
5、到了开庭的时候,双方都要参与,对证据进行质证,互相辩论等,把自己对于离婚、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这些问题的想法和要求说出来。法院会根据开庭的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出判决。要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