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签字有效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误以为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完字,所有约定就立刻有了法律约束力,事实上这类文书的生效门槛远高于普通民间协定,它的效力完全绑定婚姻关系的法定解除流程,不能用一般民事合同的生效逻辑去套用。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人去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手续时,必须全程提交核验的书面材料,哪怕双方把所有条款都斟酌妥当逐一签字,只要还没走完完整的离婚登记流程,这份协议就始终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两个人签完协议后得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之后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得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发放离婚证,拿到证的那一刻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整份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要是签完协议后没去办登记,或是冷静期内有人撤回申请,又或是冷静期结束后没一起去领离婚证,此前签过的所有协议内容都不作数,任意一方都没有义务照着里面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约定去执行。
就算顺利完成了离婚登记,已经生效的协议也不是绝对不能变动。如果后续有一方能拿出切实证据,证明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自己是被对方欺诈胁迫,并非出于自身真实意愿签字,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里的财产分割相关约定,这部分诉求的处理不会影响已经生效的离婚结果,两人的婚姻关系不会因此恢复。
日常拟定离婚协议时,要避开直接剥夺一方合法探视权、约定免除某一方法定抚养义务这类内容,这类条款从一开始就不符合民事行为的有效要求,哪怕签了字办了登记也不会得到法律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