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需要30天冷静期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夫妻俩商量好要离婚,写好协议去民政局当天就能拿证,完全不用等额外的时间,实际上只要走协议离婚的合法路径,三十天冷静期是躲不开的法定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按照民法典里针对婚姻关系的专门条款,只要是双方都自愿离婚,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所有事项,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冷静期是必须走完的必经步骤,哪怕双方都急着解除婚姻关系,也得按法定的时间节点走程序。
两人共同把离婚登记申请交到婚姻登记机关的当天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但凡有任何一方临时反悔,觉得没必要离婚,都可以直接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直接终止这次的离婚登记流程,不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等前面的三十天满了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两个人必须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这段时间没人去办领证手续,直接按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如果两人没法协商一致,只能走诉讼离婚的路径,这一情况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官会先对双方做调解工作,要是调解之后依旧没有和好可能,法院认定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挽回余地,就可以直接出具离婚判决书,不需要经过之前说的三十天冷静期。
市面上所谓的找关系走捷径跳过冷静期快速拿离婚证的说法全是违规骗局,大家不要轻信,哪怕双方完全达成一致,也得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要求,一步步走完流程才能领到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