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司法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明有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却故意不执行,而且情节还挺严重的行为。下面咱们来详细说说它的司法认定标准。
得有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裁定。这是最基本的,不管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生效判决、裁定,像支付令、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这些都算。这就好比是有了一张“任务单”,是执行的依据。
行为人得有执行能力。这得综合考虑个人情况和经济状况,看看是不是有条件去履行判决、裁定规定的义务。比如说,有人明明有财产可以用来还钱,却就是赖着不给,这就属于有能力执行却不执行。
还得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按照相关的法律解释,有好几种情况都算情节严重。比如被执行人偷偷把财产藏起来、转走,或者故意毁坏财产,又或者无偿把财产送人、用很低的价格卖掉,导致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把给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藏起来、转走、故意毁坏或者转让,让判决、裁定执行不了;协助执行的人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就是不帮忙执行,使得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
要是符合上面这些条件,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一定要遵守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就赶紧执行,不然惹上刑事官司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