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身边一方不同意离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一)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若不想离婚可表明和好意愿,若想离婚则说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三)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
(四)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女方机会大,若想争取抚养权,要展现自己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抚养能力;孩子八周岁以上,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