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约,补偿谁支付
[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约,补偿该由谁支付,得看具体情况。
在劳务派遣中,有两组关系,分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还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关系。要是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了,劳务派遣单位不想和劳动者续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不过,如果是因为用工单位不再用这个被派遣的劳动者,才导致劳务派遣单位不续约,从实际情况看,用工单位可能要按照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的协议,给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相应费用。但最终给劳动者补偿金的,还是劳务派遣单位。
简单来说,一般是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支付不续约的经济补偿。至于用工单位要不要承担费用,就看它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议是怎么规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