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兄弟赠送的商铺,产权证上写男方单独所有。这是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这套商铺归谁,关键不在产权证写了谁的名字,而在男方兄弟当初赠与的意思表示指向谁。一、婚前受赠。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个人财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二、婚后受赠。依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赠与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材料明确写「只赠与男方一人」,才依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认定为个人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单独所有,本身不等于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登记只是公示,不能替代赠与意思的证明。三、亲属赠与不适用父母出资购房规则。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只管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兄弟赠与套不上去。四、举证与主张。若您主张共有,可调取过户申请材料、赠与协议、亲属证言、当时沟通记录,证明赠与未限定归一方;若男方能拿出只赠与其一人的书面约定,商铺归其个人,离婚不分割。另需注意,该商铺婚后出租的租金,依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