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2009年受了工伤,本人离退休不足5年工伤赔偿是多少?
[律师回复] 在深圳,2009 年受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在离职且离退休不足 5 年,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正常情况下,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 个月的本人工资,但由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需按每减少 1 年递减 20% 的标准支付,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4 个月 × 本人工资 ×(5 - 距离退休年龄的年数)×20% 。例如,距离退休还有 3 年,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4 个月 × 本人工资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