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个摔了骨折,然后四个小朋友就撞一起了,另外两个小朋友也在玩游戏奔跑,两个小朋友玩游戏奔跑,在学校里面?
[律师回复]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责任通常按以下情形划分:
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若受伤学生自己也有奔跑等不当行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需承担一定责任。另外,若撞人小朋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责任。
学校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学校未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或在事发时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或在学生受伤后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等,存在管理疏漏,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事发时有老师及时制止等,则可不承担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方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