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得一年多就跑走了,生了一孩子5岁,女方提离婚这个事怎么处里。?
[律师回复] 您好,孩子已经5岁,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短,彩礼基本要不回来,真正要谈的是离婚方式、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
一、离婚。依民法典第1079条,一方要求离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才判决离婚。女方主动提出,不影响您提出自己的条件。
二、彩礼。法释〔2024〕1号第5条: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只有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才酌情按比例返还。已育有5岁子女,通常不属时间较短,主张返还把握不大;若彩礼系举债给付致生活困难,可作为酌情因素提出。
三、孩子。依第1084条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确定,5岁孩子法院看实际照顾情况、居住与教育条件;不直接抚养一方负担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四、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一方抚育子女付出较多的可请求补偿(第1088条)。
建议先固定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抚养支出凭证和共同财产线索。